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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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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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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hadow2013
那就要小心兒少法有沒有規範到家長的姓名,
屬不屬於足以追查到當事人的資訊~

兒少法歸兒少法,吃案歸吃案,而且是政府要公布吃案警察資料。

吃案是極其重大的事,要不然有錢權的人犯案,就可以叫警察吃案,叫檢察官不起訴,叫法官不判刑,甚至反過來判被害者莫須有的罪名,例如翁茂鍾收買警官檢察官法官那樣。
舊 2021-03-23, 09:58 PM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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