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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185
引用:
作者Richthofen
其實他已經滿18了
https://i.imgur.com/NhCzYWIl.jpg


https://i.imgur.com/wGMfQTkl.jpg


所以
我只知道他的生日是11月24日

因為這案子移送少年法庭
沒說有人是移送一般法庭的
所以猜測犯罪人是非留級、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
引用:
高中生性侵案 南投縣長:查辦到底!該負責的絕不寬貸
2020-09-11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4852858

他已要求縣府人員全力介入調查,相關後續須完全呈報給縣府。而在今年4月19日接獲報案後,警察單位在當天
陳報南投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依法官指示辦案,經過調查後,在6月移送少年法庭審理,全案是在法官指示下辦案。

當然現在要公佈他個資也是可以
但個資也受個資法保護
界線在哪可能要看實際作為
最好是用藏頭之類的
應該比較沒事

引用:
作者hoba
猥褻?真是客氣的說法,連打砲影片都有的東西

這我沒看到、不知道
跟客不客氣無關
猥褻就是個法律詞彙、是個罪名
引用:
中華民國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
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本項之罪,屬非告訴乃論之罪。」
舊 2021-03-23, 07:40 PM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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