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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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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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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althfirst.
違法的言論本來就不受法律保障言論自由
比如有炸彈客說自己要去XX府XX院怎樣怎樣
或是有人說要學X捷去某XX車站大開殺戒、縱火
國家機器馬上動起來抓人
起碼能用社維法、公共危險之類的起訴吧

這案子就受兒少法保護
違反法律的言論怎麼可能有言論自由?

是是是,當初說爆料者都是不實言論倒打一耙的事蹟怎不敢提?

自作自受怪誰?

隨便餵狗懶人包多到壓死人,刪?這是行文叫人家刪就刪得光的東西?

放火的再去怪火怎麼會燒這麼大也是很好笑啦

這把火源頭是誰放的,怎麼起的?自己餵狗,我不轉貼,我不會給站上找事

請大家記得田家少爺好青年,不咬,不強暴

謝謝大家
舊 2021-03-23, 07:27 PM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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