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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聞蒼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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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台灣,台北
文章: 224
我就最好的例子啊,沒人受害因為無權無勢恐嚇髒東西,
被人檢舉沒錢繳罰金進去蹲90天,在我眼中法律就是柿
子挑軟的吃,你太善良法律反而不會保護你,保護的反
而是那些畜生髒東西。對我這種社會底層的人,被逼到
忍無可忍,怎麼想用法律手段,用暴力用私刑就變成了
本能反應。
舊 2021-03-23, 07:32 A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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