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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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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15
未成年者性侵事件加害者跟受害者都要保護是沒錯啦。可是如果事件發生過了這麼久卻都沒有調查、懲處、處置、輔導等動作,這就不對勁了。網友發現事情不對開始討論,然後就針對這個討論封殺言論?這事情也太怪異了。再加上當事人的父親職務特殊,不引起眾怒才怪。
而且詭異的是,其他未成年性侵事件新聞霉體照樣報導,怎麼這件通通沒聽說?網友不質疑才奇怪呢。
眾家政黨政治人物為了討好年輕人,騙取選票,把成年人的年齡定義降到18歲,那未成年的犯罪年齡不用跟著降兩歲?這世界人類成熟進化的速度就台灣人特別快?心智成熟穩定的速度沒幾年就從20歲降到18歲?
講到權利,就從20降到18;講到犯罪責任,就從0歲無限延伸到老,都只是個孩子不用負責?都是父母的責任?
舊 2021-03-23, 12:58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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