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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185
引用:
作者零崎虛識
媒體跟民眾都是嗜血的,兒少法只是依據,沒後台的這條有跟沒有一樣。
警方「專案」「專人」「長期」「持續」且「積極」盯著網路保護這位加害者,到處發函,還特地po文警告網友

是嗜血沒錯
但如果有人在這公佈
有人檢舉
站長不刪
一樣受罰
那條法源依據就是很硬

警方行為是不合理
但就合法啊
引用:
作者misman+++
田 生 傑不是成年了???

不是成年後就可以公佈
是看犯案當時是否為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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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1-03-22, 04:16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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