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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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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引用:
作者EAC212
你也不必因為看到和你不同見解時就那麼雞凍.
今天是因為法條被細分你們才會去區分資格或行為,
完全就是每個人的主張和見解而已,
舉個例..
有人沒經訓練沒有取得駕照,他就去開手排車,
在上坡路口時,下滑熄火失去控制然後撞到後車,
他有什麼行為? 他什麼也沒做呀,他就是不會開車硬要開然後肇事了..
這時法律也只是翻來翻去找一個相對適用的名目去給他裁罰而已。
甚至
有些人會拿國外來和台灣比..
有人會說.北美的律師事務所也是強調無照和肇事責任不同。
就我的理解,在日本和美國,對於無照駕駛不只是"資格" 而是視為"犯罪行為",是有刑責可能的,
在台灣,無照駕駛被很多人強調只是行政罰,只需要交罰款了事。
我認為也就因為有這些人的"努力&...

你這個例子很好,那試問如果是有駕照的人出同樣的包,要不要賠?(鄰村前陣子有一個被海坑的案例)

無照的人出這個包除了要賠,另外還要吃上罰單,還有個問題,無照駕駛保險公司也可以拒賠

要無照風險就自負囉

國外是將無照駕駛視為犯罪行為沒錯,但也沒跟肇責劃上等號,也是額外處罰啊
舊 2021-03-18, 09:51 PM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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