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理解某些人堅持"無照通常不會是肇事主因"的理由,
因為絶大部份時候,行駛道路好像都不會有什麼意外。
十次車禍九次快,若不超速好像就沒有過失的可能.....那些人可能都是這樣想。
但是駕駛車輛不只是不超速就好,
駕駛照的審核也有筆試和實際操作做為評分條件(雖然台灣的駕照取得是太容易了)
肇事可能是幾百種違規之一的情形發生。
無照駕駛,他很有可能就是都不知道各種規定,
或者駕駛技術未達到標準,所以無照不允許上路。
甚至可以說.無照駕駛一關始就已經製造了巨大肇事風險,如同酒駕,若沒肇事只是運氣好,
否則酒駕者是否可以主張,他也沒肇事,為何要受重罰?!
否則為何有些人雖持有駕照,但違反某些規定後要吊扣或吊銷禁止駕駛..
某人若無照駕駛、酒駕、超速、闖紅燈而肇事,請問 肇事主因、肇事責任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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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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