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尤典汴太d+
New Member
 
尤典汴太d+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9
引用:
作者edwardliu
無照者,駕駛重機具致他人死傷…有沒有肇責?

全國法規資料庫
駕駛執照是駕駛人具有安全駕車能力的證明,參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50條第1項後段規定可以知道,就算駕駛人考到駕照,未領取駕照前
,仍然不得駕駛機車,因此,沒有駕照自然更不能騎機車了。

如果無照駕駛撞傷人,依據刑法第284條前段規定,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由於他人輕傷的結果是無照駕駛所造成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6條第1項規定,應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__________________
我以前也是個正人君子,直到我的膝蓋中了一箭!

與其看新聞擔心受怕,不如自行了解現況.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舊 2021-03-18, 10:45 AM #14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尤典汴太d+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