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Vivid army
*停權中*
 
Vivid arm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21
文章: 3
引用:
作者blueck
包含金錢以及各種財產,一旦從甲的口袋跑到乙的口袋,要乙方歸還除非自願,否則就是要法官判決,無論乙方用任何手段取得,另外甲方則可請求警方扣押,即使扣押成功也不會直接還給甲方,還是要等待法院判決。
有錯請指正


反正就是先提訴願,不行再上行政法院囉...
舊 2021-03-08, 03:31 PM #1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Vivid arm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