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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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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1,577
引用:
作者海豹
這個故事是福原愛當初說來當夫妻間"趣事"的
結果這事一爆發,別人再引來當個導火線(昨天就看到名嘴在節目比手劃腳的講)
好像就變成2人間的"爭執點"了?
連福自己都還沒說這是兩人間的裂痕之一
就這麼被別人認定了,好怪...
我想幾乎全台灣的老婆都有阻止過老公買東西(即使是老公自己出錢)
那這些老婆都可以離一離了嗎?

另外...福或江都是有簽"經紀公司"這東西的
甚至在日本,台灣,大陸可能還得分別簽當地的經紀公司
不要把他們想成那種家人自己接案的小藝人啊...


他們怎可能會是自已接案的小藝人.....小弟是覺得女方會想出來"開公司"........那就是想要經濟主導權,那表示目前的主導權應該不是在她手上,而且就算掛了,她也沒什損失。
 
舊 2021-03-05, 10:57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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