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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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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853
引用:
作者polor
還沒機會碰到如此刑事之詐騙案件,才要請教E大如何被證明為證人,好教育PCDVD大眾。

https://appeal.cpc.ey.gov.tw/WWW/Default.aspx
敝人只有遇過民事之網路糾紛,消保會將案件分交給各縣市法務處裡(線上接受申訴)

還請教E大,警方當時以何方式傳喚您到案說明?


如果檢察官認為有必要說明,接下來應該是等發公文叫我去偵查庭,
但前提是有抓到該組織的同夥。

有抓到人才有開始擴大蒐證的必要,不然一堆證人,卻無犯人可以定罪,
那也是勞師動眾、做白工,也浪費檢察官和刑警的時間。

車夫、電話門號提供者可能抓不到,
因為電話門號可以利用二類電信偽造,車子也可以是贓車,或是街上的攝影機沒照到。
但是銀行帳戶的提供者一定跑不掉,只是通常被輕判,因為他們是下游的僂儸。
舊 2021-02-17, 07:41 PM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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