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orn
思考了一下!
雙方都沒提告?
兩方都沒證據?
無法舉證性騷擾?另一方說有影片可證實!但不去告妨害名譽?
然後一堆人跳出來雙方護航!但關鍵的證據都沒看到,
在還沒得知事實前就下定論,真的好微妙阿!
太多人都先入為主觀念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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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翁現在不提告的想法大概是:提告妨害名譽→提出對方妨害名譽證明→提出對方自稱被性騷不是事實→翁要提出沒有性騷的證明。
原本『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雞排不提告就是因為舉證困難,但若翁提告妨害名譽了,就變成翁自己要提出沒有性騷的證明,也就是說,翁一旦提告,雞排就等著收割,因為翁一旦無法舉證自己沒有性騷的事實、或是敗訴了、就等於性騷了雞排。
(雖說沒有證據證明沒性騷、並不表示就有性騷,但要操作風向很簡單的)
就算翁提告妨害名譽勝訴了,雞排也已經有了受害人的形象,也可以說就算法院說翁沒有性騷,但雞排只要繼續自稱不舒服、翁就擺脫不了性騷的形象、繼續被咬一輩子。
(雞排也可以堅稱雖然影片沒拍到、但感覺就是不舒服、就是受害者、就是要一個道歉而已)
反觀雞排這邊,只要她堅決不提告、繼續扮演被害者博取同情就是贏家。
不過個人認為,此次性騷風波的重點一直不在翁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