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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聞蒼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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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台灣,台北
文章: 224
在網路上說說氣話,有人看不順眼檢舉,實際無人受傷死亡,
還是要關三個月。在公開或非公開場所罵人一樣都是犯法,
只有對方要不要放過你要不要告你的這個重點。連這點都看
不出來,還是少做傷人自傷的蠢事,除非你錢太多還是每年花
幾百萬請法律顧問,不用一下覺得可惜。
舊 2021-01-18, 02:01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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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聞蒼日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