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tnt2
Master Member
 
tnt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奧丁
文章: 1,708
可能我的觀念比較奇怪
都要上法院了 代表那個嗆人哥
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了
觀感不好可以不去消費 但是也不用追殺吧?
應該有個範圍 店在其他地方開
就讓市場去決定它的生存

雖然應該很難恢復到以前
     
      
__________________

浩瀚無垠的宇宙、不停前進的人類、
永無休止的爭鬥。 不管是以往的歷史,
或未來的展望,是已知,是空想,
只有一件事實存在──
「人類永遠無法自歷史的教訓中學得任何教訓」
舊 2021-01-14, 10:19 PM #3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nt2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