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wift
我認為我換一種方式講或許你會理解,況且前面也有不少人講類似的概念,這也是證明多數人不覺得使用晉見不適合
是的,的確是下對上用晉見,但我之前也曾說過,這裡的下對上僅指職位上的差異性
並非對於他人絕對的權力宰制,如果你覺得這裡的下對上很明顯的是權力宰制,那請問哪裡有這樣的意思?前面不少人舉出比較標準的詞語解釋,我看在字面上都沒有那種絕對性的權力宰制甚至壓迫的意思
這也是為什麼晉見這用法我認為是中性,除非你直接用了跪見這種詞語,這或許才有暗示兩方的關係是權力上的宰制
問題在於晉見本身就是中性詞語,就是很單純的描述「較低職位」來「拜訪較高職位」的行為,然後多用於政府機關的名詞,並且多用於總統副總統等級的職位罷了
既然是中性詞語,自己說「外人來晉見」當然可以,你認為不是不能用,那什麼時候可以用?
這無論在習慣上或者較為嚴肅的文字定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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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晉見」是中性辭彙,這是你自己定義的,所以,以「晉見是中性辭彙」來論述的部分,完全沒有說服力。
第二,「外人來拜見」、「外人來跪見」也都是很不禮貌也不恰當。
第三,我認為什麼時候可以用「晉見」,甚至是「拜見」、「跪見」?其實都一樣,我已經講過很多次了,是自謙時較恰當,請自行往上翻閱。
第四,你說「作業要點是單位機關用來處理日常業務的執行綱要」這部分我十分認同,這也就是我開宗明義第一篇就說國人用「晉見」沒問題的原因。
但是你又說「美國總統要來拜訪我國總統,很顯然的,根本不會用作業要點來處理」,這我也認同。問題是,為何外交使節也要適用此作業要點?
這就是弔詭的地方啊!
最後,「覲見」只有帝制時代見皇帝才會用,有什麼討論價值?我們現在還是實施帝制嗎?
如果不是,「覲見」根本不可能用到,完全沒有討論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