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野口隆史
Elite Member
 
野口隆史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Rivia
文章: 7,058
引用:
作者imggy
你也明知道有定型化契約的存在...然後還說百分之百會退款...
公不公平...你說了算??
我只是很單純提出...不是法條19條就是無敵的好嗎
你從頭到尾都死守在19條...會讓不知道的人誤以為19條這是無敵的

剛剛問我們家的法務...他大概這樣說的...
賣家規定都寫得很清楚...你大概可以不要用或收到直接退...
而不是完全不甩規定...認為買家就評19條可以無理取鬧

我知道你要表達的東西是第11條...但平等與否...不是你我說了算喔
目前雖主張保護消費者居多...但不合理的使用範疇...還是依規定走

我從來沒有說 19 條無敵
這是你說的

通訊購物有出問題
本來就是看 19 條,不然看哪條?
你是不會問你家法務嗎?
連這個都搞不清楚

我有引法條
也有解釋,那裡說無敵了?

我從頭到尾強調的一直都是定型化契約才不是無敵
與法律牴觸就自動失效
你要搞清楚,今天不是我要退款
我今天是在捍衛消費者權益

公不公平不是我說了算
或許你說的沒錯
不過你說不合理的使用籌範就不合理?
你說不合理就不合理?!
我覺得你說的才不合理!

究竟哪裡不合理了?
你是廠商嗎?不然你怎麼知道不合理?

小賣店經銷商,要怎麼處裡退貨
那是原廠跟經銷之間的事情
跟消費者有甚麼關係?
經銷商自己拿商品賺經銷價紅利
出現問題時一點風險不想承擔
只想往消費者身上甩鍋
這種你覺得合理?
動不動就 20% 30% 要錢你覺得合理?
定型化契約敢寫成那樣,不能批評了是嗎?
__________________
Folding@home with GPGPU集中討論串

Unix Review: ArchLinuxSabayonOpenSolaris 2008.5Ubuntu 8.10
AVs Review: GDTCAntiVir SSESSKIS 09NIS 09Norton 360 V3

I Always Get What I Want.
舊 2020-12-31, 05:30 PM #8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野口隆史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