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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口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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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口隆史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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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7,058
引用:
作者umi
先看有沒有登入google帳號吧
有登入google帳號
"五、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
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這條就可以卡你了

你被廠商教育的很好
其實一樣可以退...
這條一看就知道寫這是司馬昭之心
上談判桌沒多久就不攻自破了
只能唬不懂法律的人


引用:
作者aya0091
之前"網購7天無條件退款"就引發有人濫用的問題

法條是死的,但濫用問題還是要解決

例如我出遊就刷卡買個全幅單眼+大三元鏡頭

遊玩回來只要7天內裝箱,反正沒損傷就能無條件退貨

同理拍婚紗照也能刷個衣服、珠寶來拍完就退貨,比用租的更划算

每次有新3C產品上市,我就刷卡買個手機、平板、CPU、顯卡等等

拍個開箱影片、上機實測跑分等等,弄完再裝箱退貨

反正"網購7天無條件退款"嘛,去對簿公堂一定都不用賠任何錢不是嗎?

我買東西如果買到要退貨
從來沒有因為不適合沒有用或不好用
如果有這種的我都自己吞下
會退貨一定有廣 告不實,或新品瑕疵
或者明明福利品卻當新品價賣
要我吞我絕對不肯


如果你要這樣買如果沒有違法
為什麼要擔心濫用問題?
你如果是廠商,如果擔心這種問題
你可以選擇不上架網路賣場阿
實體賣場就沒有通訊購買的約束了不是嗎?
如果樓主今天主張消保法19條,要求退貨
我不覺得這是濫用阿

而且你說的這種人這世界上很多啊
國內國外都有,只是這本來就是保障消費者的法律
畢竟真的面對面的時候,消費者大部分時候都是弱勢的一方
而且很多案例都告訴你,這種人容易被黑名單
我寧願不賣給你,買賣契約就不會成立
就連 COSCO 都有黑名單機制
案例網上都可以查
還有黑名單自己的被黑名單心得分享

法條如果真有問題
你可以打電話給你選區的立委
或上網聯署修法
我其實不是很懂你在這串硬要討論濫用的問題是為什麼?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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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0-12-30, 02:10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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