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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口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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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口隆史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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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7,058
引用:
作者qwer456
PCHOME有說明,雖然上面寫APPLE但這條款應該也適用所有3C產品
廠商有廠商的玩法,法規上有法規的玩法
我是覺得消費者當初應該就要看清楚條款,像我自己就沒仔細看
是自己理虧... 畢竟人家都先說連網若要退貨就要額外付費了

不然每個人都打開用一用再拿去退廠商也算受害者吧
https://i.ibb.co/tL7S4fN/1111.png

這不是你的問題,你沒有理虧
只要你據理力爭,廠商不敢不退

引用:
作者aya0091
1. 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 7 日內

請注意法條是寫說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

並沒有明確說可以拆封出來使用

我完全看不出哪邊寫說可以破壞包裝拿出記憶卡還要求無條件退貨、不用給整新費

如果是你說的那樣,那全國一大堆民眾都可以告廠商收整新費違法

2. 例外項目也很模糊,請問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是什麼?

三星平板開通後即起算保固,這樣算不算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還是算在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要開通時通常也會寫一大堆東西要買家同意不是嗎?

所以我一直很肚爛台灣法條都寫些不平易近人的內容

哪天可以不需要律師解釋就能理解法條規定那些能做那些不能做

這樣才是民眾看得懂的條文,而不是比哪位律師更能從模糊空間取得有利解釋

要鑽漏洞也很簡單,把平板開機就撥一首須付費購買的音樂

是不是就能用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 來拒絕退貨?

沒規定不能買平板就送一首開機音樂吧?

第一條其他回覆有說明就不再重複說明

第二條,以三星平板這個案例
如果平板沒有人損,退貨當然依據19條享無理由的全額退費
這平板並不屬於客製化,這平板是量產產品

客製化例如蘋果有些產品,你可以購買附加雷射刻印的
這就屬於客製化,想退貨可能無法正常管道退貨
除非產品本身有瑕疵,例如 WIFI 異常或非人為的外觀破損


這也不屬於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平板當然是有形的,怎麼會是"無形"的?
你用手或身體任何部位碰觸得到吧?
碰觸得到當然就是"有形"的啊...


法條你覺得哪條寫不清楚?
有空的話我可能可以解釋一下給你聽..
我每年都花四五十萬在網購
或多或少會遇到一些消費糾紛
有些還對簿公堂
我目前還沒有輸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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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0-12-30, 01:15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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