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BALA
n5688辛苦了
如果用萊豬可以換來台灣跟美國的貿易協議
我是樂見此事
但是目前看來拜登沒打算這麼幹
釋出善意變成冤大頭
萊豬到底有沒有毒
就像味全用毒油精煉
油品檢驗報告都合格
那為什麼法官要判魏應充入監服刑
辛苦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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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
我也認為"有失必有得" 才是對的~
所以如果這是談FTA條件 我可以接受
若沒理由去接受 我也認為不合理~
現在台灣這麼鬧我也太不反對 或許談判時可給老美一些壓力~
至於拿頂新黑油來比這是不對的
問題不在吃死人否 而是黑心非食用油加入食品是違反商業道德的~
不然大家都拉泡尿 甚至一陀屎到食物池裡 也吃不死人
你看這麼幹會不會被裁罰?
抓不到或許沒事 抓到鐵定有事~
然而 瘦肉精卻是符合國際標準的化學添加物
包含老美 日本在內先進國家也接受這個標準~
就像防腐劑 有的食物被允許添加 有的不許
就算容許 也有法定其含量
我不反對台灣全禁萊克瘦肉精
但該有個像樣理由 台灣自己都開放萊牛了
豬肉說絕對不可以 邏輯上根本不通
如果說台灣是 對所有食品添加物都採最高標準的國家
那也罷了 問題不是啊~
所以台面上那些在反對的人 除了極少數沒政治立場的人
類似像當年林杰樑一樣用超高標準面對食安
這樣的人講話算成理有說服力
剩下的 尤其是明顯黨派人士 鬧之外我想不到任何理由~
尤其是底色黨 萊牛都開放進來了 講萊豬絕不可以
什麼話? 其他人講也罷 你最沒資格說!
當然 這個問題也出在現今政府身上
只是角色倒換~
不過幾個月前我就說過 我並不反對鬧事...
因為這可以強化台灣對美國談判進口或貿易協定的立場~
只是 不要玩過頭而已
如果是基於老美強大壓力 台灣恐怕還是擋不住的~
當然如果拜登認為沒那麼要緊 不再施壓 台灣倒也可以再緩一下~
反正當初政府也是以FTA或BTA當表面上理由
既然這條件不存在 也沒必要無條件接受
貿易協議一定有得有失 政府當然該明確表示我們用萊豬換來什麼
籌碼不該隨便丟出去 我也認為如此~
這又是另一個問題
我在這只是表明: 不要把萊豬當毒品無限上綱 這很可笑且不合理的事
除非你認為美國人主張自己吃毒品 日本南韓拿國民吃毒品來換得某些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