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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iopo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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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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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cya
早期戶政資料都是手寫很容易搞混

老爸過世女兒要辦理拋棄繼承 我大姊民國36年生

結果鄉公所戶政說已在民國26年死亡查到內政部資料依舊如此

人明明還活者戶籍資料卻已死亡 怪得很平常警察是如何查戶口

她丈夫是農民所以有農保 但當年農保是如何審查過的

好神奇未生即死亡 我大姊算是哪種人 乘時光機回到民國26年報死亡再回來嗎?


你大姊其實是次女.那位民國26年去世的才是長女.而你們以為她是長女.所以申請謄本都錯誤.以次女身分去申請就會正確.
舊 2020-12-07, 12:46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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