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桶屍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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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le-lai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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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引用:
作者Jo Jo Chin
判刑3個月是有前科的喔

現在當然是釋憲過了,我說的是這個案子的當年

為什麼酒駕要被撤銷假釋不合比例,台灣共識酒駕就是犯罪
假釋犯更應當戰戰競競地過生活不是嗎?

+1
假釋更應該戰戰兢兢的過日子,假釋是給予一個機會,不是應當的,自己不珍惜這個機會,取消假釋有什麼不對。
舊 2020-11-24, 08:27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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