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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misman+++
(台中高分院改判)
自由時報 – 2012年12月31日 上午4:28
〔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
61歲登山客邱垂坤在山中腹痛無法行走,隊友留下2人其餘先下山,後因天候不佳,2人也下山求援,邱男因失溫死亡,3人遭檢方起訴,台中高分院審理認定,2名隊員是在邱某請託下離去,簡志成則是山友推選下的「臨時」領隊,均判無罪。
全案當初起訴時,檢方認定簡擔任領隊,且入山申請時裝備表明列無線電卻未攜帶,另洪姓、曹姓山友未留下照顧身體不適的隊友,將3人起訴。南投地院審理認為,洪、曹2人是在邱某寫下「不能大便,肚子奇痛,請直升機救我」等字句才下山求援,判2人無罪,簡志成則被判刑6月、緩刑3年。
本次台中高分院再改判,因同行登山客證實簡志成是在山友推選下的「臨時」領隊,本身未同意擔任,因此二審改判簡某無罪,另2人維持一審無罪判決。
每個人的興趣不一樣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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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每個案例運氣都這樣好
去爬山集車資,結果被告
是的,最後判無罪
不過官司打到高院,你不覺得這段時間被告有多麼的折騰
而且一審是判哪個臨時領隊有罪
我認識一位山友也遇過類似案例
同團也是這樣湊出來,因為爬的山地點偏遠
有人發起可以分擔車資和一些費用
同樣有人在下山途中身體不適,最後死了
家屬也是提告全團人
幸好他是當時留下來照顧的人,其他團員全跑掉
最後他是唯一沒被起訴
這段時間他說身心多煎熬
他說以後都不要為了省錢參加這種野團
要嘛自己一個人規劃好
不然就參加正式的登山團體
有合資格的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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