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orea2004
你這比喻有問題
台灣沒有禁止私人航空器。只是除非任務必須跟事先申請外,只能在指定地點起降。
上次淡水那個違反的是起降規定並非違法持有。
至於槍砲彈藥本身不管使用目的為何,最終結果就是嚇阻或傷人,
要不要開放牽扯太多問題。
但獨輪車就是一種運具。
使用行為上遇到的問題其他運具也會有。
像是突然衝出來,三寶不管走路、騎腳踏車、騎機車還是開車都會。
用會發生危險的理由一概禁止不是那麼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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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載具都有一定危險,速度越快危險越大,本來就不該阿貓阿狗都可以操作,
反正出事了就怪使用者的問題,所以廠商開發出一堆奇奇怪怪的機動載具,
馬力要多大就多大速度要多快有多快,從不考慮本身早就超過一般人操控極限,
反正賣出去了錢賺到手就不是他們的責任,然後由社會來承擔後果,
今天會有動力輪子,明天可能有個人飛行載具,反正是都是使用者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