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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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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惡蟲
如果一開始被告不曾出生過,那就不會在那個時間點撞上死者,所以被告的父親應該一開始就把他射在牆上,就不會發生這件車禍。

有沒有發現邏輯怪怪的?


看不懂的話換個角度,被告當時如果時速不只接近100,而是接近200公里,那麼當死者自摔時,被告早已通過路口,根本不會撞上死者,所以被告不是因為超速,而是因為騎太慢而有責任!?



有學過刑法的人,一看就知道我在講什麼。

這東西在刑法總則會教,很重要的東西,也是很基本的觀念。


當然,沒學過刑法的人,無可避免會不知道這是什麼,有心想學的人,可以用「條件因果關係」的關鍵字去搜尋,花點時間了解一下,就會知道為什麼超速會不必然是肇事原因。

當然,少數不想理解現實世界的規則,只想活在自己的世界裡的,我也沒辦法啦。
舊 2020-11-20, 09:23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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