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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muq643
看那個影片
我只覺得
他在忽略法官判決所引用的"未注意生命徵象"
這件事情
刻意引導到這件事情就是併發症.意外
我去年也動腹腔鏡手術
時間真的很長.難度也不低
(內科主治醫師說的.因為動手術的是外科醫師)
我不是醫師.更不是業界的人.
但我仍然記得.躺在冰冷的手術床上
會弄一堆偵測生命徵象的東西
也會戴上氧氣罩
如果說有那些儀器.仍然不能避免這種狀況的話
那醫師們應該提出來做辯解
可是他們並沒有(影片沒提到)
那就不要怪法官這樣判囉.
因為對法官來說.就算只有1%的疏失.那也是有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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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
未注意生命徵象的疏失具體是指什麼
是指血壓或血氧降到什麼程度了醫師仍沒有做出處置?
或沒有馬上知道是氣體栓塞?
所以沒有疏失的處理方式應該怎麼樣?
那些數值不正常時照理說儀器不會嗶嗶叫警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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