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時速 50km/h,每秒位移距離是13.8公尺.
時速 100km/h時,每秒位移距離是 27.7公尺.....27公尺 27公尺 27公尺..
我就講這樣就好了..
認為超速無罪的判決就是半桶水......
法官就只是個職業,隨便判判就好,認真判隨便判都一樣領薪~~~

怕有人法律書讀太多讀到腦子轉不過來,
我還是補充一下好了
就不要扯太遠..
就死者摔車的當下那一秒就好,
肇事者的時速為何,是會決定他和死者的距離的。
既然知道 200km/h會行駛遠離..怎麼會想不到在低於限速時和死者的車距會更長?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20-11-20, 06:58 PM #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C212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