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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秒才夠反應! 騎士超速撞死人法官認定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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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1
文章: 9
引用:
作者
mobius797
就是因為瞎所以沒有這種規定
那為什麼有了規定你又不把規定當成判定標準的一部分
甚至你還是覺得這規定瞎
那我們要規定幹嘛
駕照從一開始就不需要有反正你不出車禍就表示技術夠好了
我猜,有些法官可能認為訂定交通法規的用意,只是要罰錢充實公庫而已吧∼
2020-11-20, 06:49 PM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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