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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tai0201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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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似乎是以被撞者侵犯了直行車用路權為前提在討論,而不是以超速的因果關係在討論。
以新聞記者善於鼓動文辭描述,判決結果乍看之下很瞎,但沒看到判決書的事實描述,很難客觀釐清。
舊 2020-11-20, 04:48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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