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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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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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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部隊時幕僚單位,二次用紙只能作草稿。然後送到文書兵打成文件。
(我後才知道單位根本沒幾個文書兵,還長期佔用我的計算士與繪圖兵[2/3])

當然計畫署的規定是朝向每個軍官自己打文件,當時剛起步,最年輕的我是"必測"代表……

現在想想,我那個單位很少用釘。上呈的文件照格式要言簡意賅,附件迴紋針用的較多。
高師幕僚單位推廣無計釘書機可能接受度會較高。
長期歸檔的當然打孔進檔案夾。

大官來的時候簡報厚厚一疊(批可後雷射印成透明投影片),用超大的釘,最後拔起也挺費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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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20-11-11, 07:44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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