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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提案了 廢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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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kedrider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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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假面騎士大本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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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syntech0307
警察目標不是短時間臨時違規停車的那些人,所以勸導就好了,
但檢舉達人是一切通殺,
買個便當也要被檢舉,
停在家門口也要被檢舉,
民怨就超高
台灣人覺得買個便當暫停路邊5~10分鐘還好,
但占用太久,甚至在店裡一吃半個小時一個小時就不行
這也是台灣人的習慣不好
一台車買個便當.........還好...
兩台車買個便當.........也還好...
N台車買個便當.........也是還好...
真的還好, 沒事的, 有事再說...
2020-11-10, 09:19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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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kedrider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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