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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提案了 廢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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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bben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1,384
今年我檢舉了783件,行車紀錄器也開太久燒壞了一台。
真的累了,寫信跟警察局說乾脆修法讓機車可以行駛人行道,汽機車可以停紅線與人行道,就不需要一直開單,結果被已讀不回
2020-11-10, 05:01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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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b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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