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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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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msnow
還有, 違停為何以規定是以勸導為主? 這也是好問題, 你可以思考一下

沒什麼好思考的。
不就是違規魔人被罰到受不了找民代抗議。
民代就對警政單位施壓。
警政單位高層沒肩膀又沒腰桿子,就下令勸導為主。
事實上,很多違停嚴重的地方,附近都有停車場。
但就是有人不想付停車費,不想走路。
之前有次跟朋友去吃飯。我們機車停在路邊停車格。
我們吃完飯後發現機車格後面停了一整排的四五台四輪擋著我們離開停車格。
可是不到300公尺外就是建國高架停車場。而且還有位置。
我們把車子發動起來,看這些車主會不會發現來移車。
過了5分鐘沒有,快10分鐘也沒有,我們等了15分鐘受不了報警。
警察過了15分鐘後到達。
然後發現旁邊一值注意我們的理容店泊車小弟趕快抓了客人車鑰匙衝過來把車開走。
我們剛剛吃飯的餐廳窗邊那幾位客人也趕快衝出來移車。
最後警察只抓到一台動作比較慢的。
舊 2020-11-10, 02:03 PM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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