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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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提案了 廢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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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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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引用:
作者
maskedrider555
3.沒有什麼模糊地帶的微罪不罰...
每個人違規都覺得自己做的舉動無傷大雅, 不會影響交通跟行車安全...
限速若50,騎51該不該罰? 科技執法是做得到的哦, 你覺得呢?
還有, 違停為何以規定是以勸導為主? 這也是好問題, 你可以思考一下
2020-11-10, 01:35 PM #
105
ms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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