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有人提案了 廢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
瀏覽單個文章
msnow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引用:
作者
莫爺
很早前我就說所有交通違規後面都要加個0。
但我認同有屁用逆?你去勸說那些沒用的立萎改啊!
方向正確, 如同樓主的標題. 你亦可以發起. 我認同就會給你贊聲.
你可以有你的想法, 尋求一個合理且法治的國家, 若搞到什麼咀咒家人的, 理智就有點偏低了.
2020-11-10, 11:32 AM #
102
msnow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msnow
查詢msnow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msnow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