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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so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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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95
引用:
作者人生得意須盡歡
因爲檢舉成立需檢舉人個資
所以我讚成檢舉
且若成立應發獎金
但是

改天這位檢舉人若反被檢舉成立
或被警方開單
那要加重罰責

啊就沒獎金啊~
違規的話就乖乖繳錢吧
舊 2020-11-05, 01:27 P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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