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Kentnet
最近也無端被檢舉”達人"檢舉利切換進入車道“沒打方向燈"。
一個檢舉事件拖了近三個月檢舉罰單才寄來.(應該是大量檢舉人)
重點是在於檢舉事件有問題已向裁決所提出申訴。
非拖了近三個月因素而是這位檢舉人就是大量檢舉人.根本就是一直盯著目標檢舉。
且在我內切要進入車道也打了方向燈而被檢舉人在後頭叭一聲回切一下停了方向燈.
根本是蓄意來檢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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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跟方向燈有關的違規檢舉, 一般來說應該都是以行車紀錄器影片為主...
也就是說遭開罰單, 肯定還是有所本...
應該這麼說, 當您內切要進入車道時有打方向燈...
也許後車不想讓您切進來 or 有其他因素, 所以按了喇叭, 導致您回切停了方向燈......但開單是否就真的是因為如此!?
還是回切停了方向燈後, 您再次想要內切進入車道, 沒再打方向燈?
實際不是後方第一輛車檢舉, 而是第二輛車檢舉的!?
另外, 說實話...
以前騎車時接過兩張禁行機車罰單(十幾年機車生涯中,也只接過這兩張罰單), 接到罰單後都不見得記得當時的狀況...
歷時三個月的罰單, 您還能記清細節, 相當不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