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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kedrider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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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假面騎士大本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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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罪不舉也是要斟酌案情...

而且實際交通違規, 警察也是有以勸導代替開單的情形, 線上舉發也不是件件都過.........

如果這樣都還可以被當成是危害人民自由的藉口, 那不如交通法規整個去除掉好了?

現在的教育程度增高, 但人民守法概念不見得有提升, 詭辯的程度倒是出乎意料優秀...
舊 2020-11-05, 10:00 A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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