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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204
引用:
作者GCVincent
無罪推定,你說別人有,那你要提出證據。
台灣這樣搞,我指出來。你說別人也這樣,你要提出來!ok?

我是懶得找資料了
原因在#13
不管選哪條路
錢都是要花的
舊 2020-11-03, 05:03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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