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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偵法監看「無須經法院」 民眾LINE私聊被看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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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jf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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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11
以目前的現況來說
第三章第14條說
有急迫危險的話
檢察官層級可以先實施說備端通訊監察
再於24小時內向法院聲請核發同意書狀
這會有濫用的可能
2020-10-20, 11:35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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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jf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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