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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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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虛擬偶像(無嘴貓、大耳鼠、黃色發電怪獸等),都是要花錢簽約,
按時間付授權費用的。那等於桃捷在運營差的時候,要再拿一筆,
應該是一大筆錢來行銷。
有錢當然好,找大IP 像漫威好啦!超級英雄欸!
我猜授權一年以億為單位吧?而且英雄照人頭算。
沒錢?蔡阿嘎說他自帶乾糧流量一起搞個活動,你覺得如何?
花大錢找代言人?可以參考htc 找鋼鐵人代言,然後……
被另一批人狗幹。
而且幹最用力的,不是每天進出的……
政府機關局處,手中的場地就是資源。每年跟各種不同公司、
團體合辦活動,也許不出錢,也許補助一點,就可以掛名主辦、
合辦。大俠愛吃黑麻麻,神經牛肉全是毛,新北市民添口福,
吃過之後洗泡泡……呃,是長官好、承辦人有做事、市民高興,
這就是台灣日常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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