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可以。(有錯請指正)
汽車報廢申請補助,這個是依據相關法規執行,只要具備一定要件即可。
車主可以依這樣程序取得補助。回收業者可以依此程序取得相關的回收費用。
車主汽車報廢價金 = 政府報廢補助金 + 汽車重量的廢鐵價
(早期廢鐵價格很好時, 10元/公斤) 一台車的汽車重量的廢鐵價 大概還有1萬元(1000KG* 10)。報廢補助2萬+廢鐵價 1萬= 車主拿3萬。
回到主題。換個方式說,汽車報廢前可以【拿走】零件再報廢嗎??
這是可以的,但回收業者,會從汽車重量的廢鐵價 扣除的大概金額。
如:汽車鋁圈,輪胎(這個不會扣錢),賽車椅,剛換電瓶,燈具/泡,改車部品拉桿,發電機,冷氣壓縮機,或同型車備用零件,只要你能拿下來(要有工具),就可以拿走。只是又會被扣除一些金額。很多二手零件也是從這管道出來的。
您參考。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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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聖粉BANG!!
問一下,汽車報廢前可以賣給車廠一些零件再報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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