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lifaung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or桃園
文章: 1,146
引用:
作者FIREFALCON
就"法條"看起來是都可以用...
https://www.storm.mg/article/2992500
https://image.cache.storm.mg/styles...635705_6e6b.png
對此,黃金城表示,此次法規修正與國產產品無關,因為雖然包括萊克多巴胺的藥物飼料添加物合法,
但實際上廠商若要申請使用,必須向農委會申請此產品藥證,「但是農委會不會發給」,
因此實際上不會有任何台灣豬食用瘦肉精,若廠商擅自輸入,將被查扣、銷毀。
==

就如同紅牌重機上國道的問題一樣...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088&FLNO=2&ty=L

如果是飼料製造商直接自行合成, 而非輸入或是購入, 依據第三款已經有國家標準
應該可以跳過免附證明
和查扣銷毀連關聯性可能都喇不上
舊 2020-09-02, 02:03 PM #47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ifaun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