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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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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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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o Jo Chin
判決是法官還是說的人算?
無人島打架誰會知道?誰去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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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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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oluba
你們去無人島不管是打架還是開趴,就沒有其他人在,請問要怎麼抓你?
誰會知道你們在島上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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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問題前面回答過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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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oluba
集會遊行法就已經有相關規定了,你違反了,當然可以要求你解散啊
我說「只要符合集會遊行法」,沒看懂嗎?
你認為有疑慮的判例自己貼出來討論啊
一直要別人查?又不是我對法條有意見
你開主題不就是強調修法前後的差異嗎?
但你除了腦補以外,也講不出什麼道理來耶
新舊法條只差在「定義聚眾的人數」以及「刑責加重」
其他部份都沒更動啊
你不討論更動的地方,卻糾結在自己腦補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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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符合集會遊行法
結果集會遊行法規定四、有其他違反法令之行為者。
無限輪迴啊 XD
更動的地方,我講了很多次
不過你一直視而不見
我有什麼辦法
立法理由、立法理由、立法理由
你只看新、舊法條
舊法實務、新法立法理由、新法最新判決,你不去看
法律適用不是只看法條....
已經貼出來的舊法實務、新法立法理由、新法最新判決
你都不看了
我還花時間去查判決 (雖然我已經查了)貼給你看?
自己不看現有資料一直要別人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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