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立法理由的就知道是誰說了
如果你是要上訴成功變無罪的案例
去查詢二審無罪的判決就有了
不要弄混149跟150
我講的無人島例子是指150
好像不是你說的那樣耶
有經過申請,也可以要求解散
集會遊行法 第 25 條
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該管主管機關得予警告、制止或命令解散:
一、應經許可之集會、遊行未經許可或其許可經撤銷、廢止而擅自舉行者 。
二、經許可之集會、遊行而有違反許可事項、許可限制事項者。
三、利用第八條第一項各款集會、遊行,而有違反法令之行為者。
四、有其他違反法令之行為者。
前項制止、命令解散,該管主管機關得強制為之。
如果你有去查過過往案例的話
就會看到警察抓人、起訴的案件
是法院認證沒有妨害秩序之虞的
但警察說你有意圖喔,所以抓了
至於有沒有寫進法條差在哪裡
我前面有寫了
說真的,149、150都不會影響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