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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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lair
呃
現在立院過半
有什麼法規是執政黨不能直接碾壓過去的
一定是有利益問題...
看看我們這次的空白授權防疫法
哪有戰,直接碾
關於“效益”這件事
一直以來我們CDC的定義很明確就是“驗一堆人才找出一例=效益差”
我直說這是睜眼說瞎話
更難聽的話我就不說了 
以這病毒目前的統計資料
如果驗十個人驗出五個
我們要滅國了吧...還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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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像忘掉 傳染病防治法 主要條文是啥時立法的
現任政府國會優勢時的修法只有 28、30、39 63、64、65、66 條條文;並增訂第 64-1
真正的睜眼說瞎話就是你這種人
然後直接從1/1400分之一跳到1/2更是完全忽視掉700倍的差距

,更不要提台灣的CDC做為跟你講的根本不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