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COVID-19分別驗了兩次,
下飛機一次,拉肚子回報一次又被抓去驗,
下禮拜還要拿公司文件去自費一次共三次
目前全部陰性,也沒徵狀,你要我怎樣?
去公共場合口罩也戴了,我只是依照人家約我的約定赴約,又犯了什麼天條?
看不爽不要回阿,我有工作一個樣,沒工作一個樣,這是人性,正常不過阿
要是真不爽,拿照片去檢舉阿。
反正黑函事件我現在看得很開,
而且我有十足把握我沒犯法,公眾道德上嘛…也許有點缺德
網路嘛,我也說過這裡是我唯一真心吐苦水的地方
你要這樣澆熄我對女人的熱愛跟對工作的真誠還有寫文章的動力,
還是勸你省省吧。
PS:
洛陽鏟掘墳我沒辦法擋任何人,你要挖也是你家的事
歡迎去檢舉,最好讓我趕快接到電話,希望你有那個本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