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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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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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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星爵
https://richlylaw.com/lawdetail_33.html
無過失得話就不成立肇事逃逸

那男生19歲,經驗不足,下大雨抓不準剎車距離
應該是想煞煞不住,直直得撞下去...
從按剎車發現速度沒像想的那樣降低,應該就嚇到了...

哦,已經改了嗎(但是2019年的釋憲,還有加上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2年時,失其效力。所以有點微妙)

不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還是逃不掉
舊 2020-08-21, 08:55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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