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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集3個人以上就會妨害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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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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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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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yntech0307
既然今天才想到要修,就一併把贅字拿掉
例如: 國葬法, 也是幾十年沒用到,現在才發現不合時宜
---
當然最好是通通把不合時宜的法律修法修掉
但立委的"外務"很多,
這大家都知道的
向來都是在會期結束前才一次清倉,
或是加開臨時會才清倉
因為那不是贅字啊
你自己看很多法條裡的意圖就會知道那代表的是未遂行為
雖然現在不罰思想犯
但是已經著手開始準備只是未成功或未開始一樣是要罰的
2020-08-21, 04:18 PM #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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