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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t&dr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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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3
文章: 76
引用:
作者arnan
然後警察就能命令解散了...警告三次不解散就抓去關也是合情合理的對吧
真的搞不懂一個創黨黨員都經歷過白色恐佈的政黨
怎麼對這樣的法條會這麼不經心的給它立起來....

看看那運用得出神入化的社維法,言論自由跟X一樣。
舊 2020-08-20, 09:06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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